关于加快解决公有住房消防安全问题的议案(编号04)
发布时间:2022-04-08

提议案人:肖海燕等10名代表

 

案由:

据不完全统计,珠光街辖内共有公有住房2600余套,房屋多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房屋建筑年限普遍较长。我街结合居家消防安全诊疗行动,开展家庭火灾隐患“三清三查”,发现辖内公房普遍存在诸多问题。

 

案据:

1.消防设施老旧缺损严重,相当一部分没有配置消防设施;

2.房屋室内面积一般较小,屋内放置物品多,有的甚至堆放衣物、纸皮等易燃的物品,容易引发火灾,一旦发生火灾缺乏逃生空间;

3.电线老化问题突出,存在乱拉乱接现象,容易造成短路起火;

4.砖木结构的房屋,楼梯、楼板、房梁均为木制,发生火灾容易燃烧,容易发生坍塌造成人员伤亡;

5.楼梯普遍陡峭、狭窄,逃生困难;

6.居住人员多为经济条件不佳的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较为薄弱,日常用电用火用气麻痹大意,火灾自救能力差。

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议公有住房业主单位采取以下措施,降低火灾风险隐患:

1.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由业主单位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存在消防隐患,如逃生通道堆放杂物,屋内堆放纸皮、塑料罐等易燃物品,室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池或充电等问题,向承租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租户落实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进行警告,多次警告不改的中断租约;

2.调整居住位置。对于独居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精神病人等自救逃生能力差的人群,调整到首层或逃生通道宽畅的房源居住,以便于人员逃生和施救;

3.改造住户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安装智能烟感、智能漏电开关、更换老旧电线、定期更换灭火器材等方式,改善住户消防安全环境,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4.完善消防设施配备。有条件的,可加装消防灭火系统;不具备条件的,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防毒面具等,防范于未然;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重点针对不同群体,尤其是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要反复上门开展“面对面”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6.拆除/重建存在房屋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较大的房屋,提高居住的安全性和舒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