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

20242月)

 

    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50件,其中,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46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4件。代表建议的内容涉及我区经济发展、城市更新、产业转型、环境治理、公共卫生、民生福祉等方面,全部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办理范围。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按照规定将代表建议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民政府所属各主办部门法定时间内已全部办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基本解决的(A类件)20件,占40%;列入计划正在解决的(B类件)27件,占54%;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C类件)3件,占6%。代表对办理答复情况进行了满意度反馈,对办理答复情况满意的50件,代表满意度为100%

    2023122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越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实施“百千万工程”、助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聚焦代表建议全过程办理,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各主办部门坚持代表建议“会办沟通联系”制度,主动联系代表,高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认真按照《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制度》进行督办,加强与代表、办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促进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建议办理质效。

    会议建议,我区有关部门、组织要继续巩固拓展代表建议办理成效,强化建议办理结果运用,努力做到办好一项代表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通过代表建议高质量办理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