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 |
王庆红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区人大代表吴登杰、宋晓风、张伟棠、苏锦棠因工作变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讨论拟接受吴登杰、宋晓风、张伟棠、苏锦棠等4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终止,由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的规定,吴登杰、张伟棠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吴登杰的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本次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31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吴登杰、宋晓风、张伟棠、苏锦棠等4人的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