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补选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2019123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

王庆红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就补选区人大代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出缺的情况

  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350人,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8名,五次大会后至今共有16人因个人及工作变动等原因,先后提出辞去代表职务,常委会已决定接受其辞职,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骆韧因病逝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现合计出缺代表19人。

  二、补选代表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的规定,应依法补选代表。

  三、补选代表的各项安排

  1.补选代表人数。省人大常委会确定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名额350人,目前出缺代表19人,根据工作需要,现需补选代表15人。

  2.补选选区。代表补选安排在代表出缺的洪桥街第4选区,六榕街第8选区,光塔街第2选区,东山街第1选区、第6选区,梅花村街第4选区,黄花岗街第1选区、第4选区,华乐街第7选区、第8选区,大塘街第4选区、第10选区,珠光街第4选区、第5选区,矿泉街第1选区等15个选区进行补选。

  3.补选时间。从2019年1月23日开始,至2019年2月28日结束,选举日拟定于2019年2月21日。

  4.补选办法。补选区人大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由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