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3-01-20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上午10:30时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孔祥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马晓丹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廖颖达对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坚持社会治理法治先行,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便民高效政务服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决策机制,持续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要对标条例规则,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工作规则;要强化法治宣传,加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刘震海所作的《关于落实办理〈关于用更优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周莉智对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1号议案”办理工作,以激发经济活力为核心,着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增强惠企政策扶持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多项改革举措获评国家、省市创新应用案例,27项改革经验于全市复制推广。会议要求,要全面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加强营商环境改革宣传。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副主任张志雄所作的《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越秀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副主任张志雄所作的《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越秀区十件民生实事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各项目监督组监督意见,分别对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23年2月7日至9日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会期3天。

会议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越秀区老旧社区“微改造”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我区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谋划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因地制宜突出文化亮点,用“绣花”功夫持续深入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会议指出,我区“微改造”工作还存在群众工作协调难度大、改造协调难度大、长效管理养护难等问题。会议要求,要强化政策宣传,切实做到问政、问计、问需于民;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理顺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好后期管养工作,建立长效有序管理机制,实现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同步提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周新华所作的《关于越秀区政府贯彻执行〈广州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条例》宣贯学习,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全过程监督;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要将《条例》宣传工作长期推进;要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影、阮雄辞去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李影、阮雄的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确认罗光华等16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同意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活动和预备会议安排》;审议了《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议程(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日程(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林裔明辞去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关于终止王静等3人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备案报告》《关于接受郭昊羽辞去越秀区区长职务的备案报告》《关于接受欧阳钦顺辞去越秀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备案报告》,同意将上述文件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全体会议或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越秀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授权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以书面形式报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越秀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以书面形式报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出席:孔祥虎、黄永青、邹春燕、叶文辉、许 波、王庆红、邓奇志、卢志刚、许  承、麦碧环、李 松、杨 虹、肖小玲、何景佳、陈劲松、陈穗青、呼 玉、罗冬英、罗敬中、周 刚、周莉智、周新华、郑秋平、莫建华、郭建章、唐 莹、符玉君、焦 珊、谢永忠、廖颖达、熊  颖
       请假:胡仲华、王桢桢、王燕玲、邱健明、张婥恩、林伟芳、林 源、柴 琰、徐 松、黎昊明
       列席:陈 烯、宋云巍、蒋 伟、林伟忠、张志雄
          马晓丹(第一项议程)
          刘震海(第二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