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9:30时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孔祥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蒋伟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区法院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免去徐晓红越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涉外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陈曦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的职务;任命徐晓红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庭(涉外审判庭)庭长,陈曦、郭玉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马灵、张钊、朱琼、陶诗雯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草案)》,决定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2年1月22日至24日,会期2.5天,会议议程相应调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花岗科技园党工委书记雷金源所作的《关于落实办理〈关于大力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议案〉实施方案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麦碧环对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将粤港澳大湾区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区纳入“一轴三带六组团”产业空间布局,聚力打造生命健康千亿级产业链群,工作思路明确、保障措施到位、推进扎实有力,确保议案办理取得扎实成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配套服务,吸引社会资本有序进入,全面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要发挥广州健康医疗中心核心示范引领功能,建设系统完整的“产-学-研-医”相结合的体系,精准培育生命健康产业集群;要树牢“大健康”理念,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增效,整体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让居民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好的生命健康服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副主任张志雄所作的《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越秀区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刘震海所作的《关于广州市越秀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焦珊对报告提出初审意见。会议认为,2021年,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经济“平稳运行,量质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区政府提出的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要求,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总体可行。会议要求,要持续加强创新驱动,推动经济稳中求进;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市场发展潜能;持续提高治理水平,打造生态绿色城区;持续增进民生保障,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陈伟雄所作的《关于广州市越秀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焦珊对报告提出初审意见。会议认为,2021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努力做好“六稳”“六保”财力保障工作,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区第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区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草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要求,对区财政收入的预期合理,财政支出安排紧扣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预算草案总体可行。会议要求,要加强资源统筹,努力完成增收任务;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民生保障能力;突出绩效导向,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强化风险意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副主任张志雄所作的《关于2021年越秀区十件民生实事事项完成情况的报告》,并结合各项目监督组监督意见,分别对十件民生实事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刘震海所作的《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要求区政府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安排,提请代表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同意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活动和预备会议安排》《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和邀请列席人员范围》;审议了《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议程(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日程(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越秀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同意将上述文件提交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全体会议或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越秀区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主席团授权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以书面形式报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越秀区十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以书面形式报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出席:孔祥虎、黄永青、邹春燕、林裔明、许 波、王庆红、邓奇志、卢志刚、许 承、麦碧环、李 松、杨 虹、肖小玲、邱健明、何景佳、
陈劲松、陈穗青、林 源、呼 玉、周 刚、周莉智、周新华、郑秋平、莫建华、柴 琰、徐 松、郭建章、焦 珊、谢永忠、廖颖达、
翟 枫、熊 颖、黎昊明
请假:胡仲华、叶文辉、王桢桢、王 静、王燕玲、李国峰、张婥恩、林伟芳、罗冬英、罗敬中、唐 莹、符玉君
列席:陈 烯、徐秋华、蒋 伟、林伟忠、张志雄
雷金源(第三项议程)
刘震海(第五、八项议程)
陈伟雄(第六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