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0-05-08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上午9:45时,以现场分散就座形式,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任免郭葱葱等职务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郭葱葱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白云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谢丽芳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北京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肖逢春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高耿恩等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江桂洪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局长的职务,任命高耿恩为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局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万云峰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越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王飞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易超前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审判员的职务,林旭群越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的职务,程朝阳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职务;任命刘洁珺、罗永娟、刘达雄、戴鹏、殷雨晴、姚晓萍为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志新等2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张志新、谢丽芳的代表资格终止。谢丽芳的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出席:黄仰辉、邱少民、黄永青、陈振强、邹春燕、

林裔明、王  东、王庆红、邓奇志、古观红、

卢艳红、叶月萍、申冬梅、许 承、麦家应、

杨  政、吴继孝、吴雪清、余 雳、陈洁萍、

林  源、郑秋平、钟小平、保泽超、洪 嘉、

符玉君、阎 安、蔡 薇、戴丽萍

请假:麦磊明、谢丽芳、戴东祥

列席:肖逢春、宋云巍、万云峰、杨 杰、蔡定基

王 齐(第一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