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9-02-20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月23日下午15:30时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免去许承等职务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吴登杰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宋晓风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许承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设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张伟棠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苏锦棠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华乐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任命许承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东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胡道明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设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副区长陈伶俐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何巍等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叶新平越秀区民政局局长职务,任命何巍为越秀区民政局局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杰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孙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孙阳、唐佳、黄瑞麟为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吴登杰等四位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吴登杰等4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吴登杰、宋晓风、张伟棠、苏锦棠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于吴登杰、张伟棠的人大代表资格终止,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吴登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关于提请补选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补选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决定补选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5名。

  会议审议了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具体如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预备活动和预备会议安排(草案)》。审议了《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程(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质询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同意将上述文件提交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或主席团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授权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并书面报告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并书面报告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出席:黄仰辉、邱少民、黄永青、宋文祥、陈振强、

     邹春燕、林裔明、王  东、王庆红、邓奇志、

     古观红、叶月萍、许  承、麦家应、麦磊明、

     吴继孝、吴雪清、陈洁萍、林  源、郑秋平、

     胡献忠、钟小平、保泽超、洪  嘉、阎  安、

     谢池锦、谢丽芳、蔡  薇、戴东祥、戴丽萍

     张伟棠(第一、二项议程)

  请假:卢艳红、李  影、吴登杰、余  雳

  列席:陈伶俐、陈熙明、杨  杰、杨建刚、

     王  齐(第一项议程)

     刘晓洁

     黄花岗街、梅花村街联组代表各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