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8-06-01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8日上午10:00时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官振坤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王燕玲等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宋晓风越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的职务,任命王燕玲为越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万云峰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越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叶三方、郭曦明、郭天宇越秀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职务,刘阳越秀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的职务;任命胡淑明为越秀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刘阳为越秀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副庭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作深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张健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张健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花岗科技园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常务副主任马红民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关于大力推进国家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广州)基地建设,打造越秀特色的知识产权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的议案〉实施方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钟小平对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提出的实施方案指导思想明确,总体目标清晰,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可行。会议表决同意《实施方案》,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方案》的决议。会议要求,要健全常态化议事决策机制,提升广州基地建设标准和质量,统筹全区引资引智力量,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杨喜中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越秀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叶月萍对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2017年全区环保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认真办理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案件,完成质量较高。会议要求,要加强空气质量的监管,打好蓝天保卫战;继续打好碧水攻坚战;抓好环境风险防控。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马美霞等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马美霞等代表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马美霞、罗翠萍的代表资格终止。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