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8-01-24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3:15时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免去张铧等职务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张铧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魏仁强越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登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孔祥虎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谢连燊同志任职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谢连燊为越秀区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邱灵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钟雄健、郑景青、刘婷为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于2018年2月7日至9日召开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期2.5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张铧等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铧等代表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终止张铧、劳月华、郑大光、袁华雁、张洁瑜等五人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 
  由于张铧已辞去代表职务,其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会议重新确认出席人员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关于提请增加补选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补选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出席:黄仰辉、邱少民、黄永青、宋文祥、陈振强、 
     邹春燕、林裔明、王  东、王庆红、邓奇志、 
     古观红、卢艳红、叶月萍、许  承、吴继孝、 
     吴登杰、张伟棠、陈洁萍、郑秋平、胡献忠、 
     钟小平、保泽超、洪  嘉、谢池锦、谢丽芳、 
     蔡  薇、戴东祥、戴丽萍 
     张  铧(第一至二项议程) 
  请假:麦家应、麦磊明、李  影、吴雪清、余  雳、 
     林  源、阎  安 
  列席:孔祥虎、万云峰、邱  灵、罗定夫; 
     陈劲松; 
     光塔街、人民街联组代表各2名; 
     王  齐(第一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