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8-01-16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8日上午10:00时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8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卢青请求辞去越秀区副区长职务的报告,表决同意卢青的辞职请求,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青辞去越秀区副区长职务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长苏佩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刘杰等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刘杰为越秀区副区长,免去刘毅越秀区建设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局长的职务,任命江桂洪为越秀区建设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越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刘杰任职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孔祥虎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林小青等同志任职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林小青、宋云巍为越秀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董小林、孟有明为越秀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徐秋华为越秀区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广州市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接受魏仁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魏仁强辞去越秀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红所作的《关于提请补选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出缺代表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越秀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仰辉主持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出席:黄仰辉、邱少民、黄永青、陈振强、邹春燕、
林裔明、王 东、王庆红、邓奇志、古观红、
卢艳红、叶月萍、许 承、李 影、吴继孝、
吴雪清、吴登杰、张伟棠、陈洁萍、林 源、
郑秋平、胡献忠、钟小平、保泽超、洪 嘉、
阎 安、谢池锦、谢丽芳、蔡 薇、戴东祥
请假:宋文祥、麦家应、麦磊明、余 雳、张 铧、
戴丽萍
列席:苏 佩、陈伶俐、孔祥虎、万云峰、杨 杰、
杨建刚;
方大国、陈劲松、肖小玲、何苑珊、郑大光;
六榕街、流花街联组代表各2名;
王 齐(第一项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