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6-11-09

      广州市越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在区机关办公大楼808会议室召开,常委会副主任宋文祥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区长颜强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邹卫红任职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邹卫红为区府办(区侨外办、区法制办)主任。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代理院长万云峰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越秀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陈曦等28人的职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杰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免去李润斌等3人的职务,任命王健等14人的职务。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徐卉瑜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越秀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副局长陈伟明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越秀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蔡薇对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2015年区政府及财税部门深入推进财税改革,积极应对营改增政策调整等各种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财政政策和各项措施,坚持统筹使用财政资金,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5年预算,财政收支总体平衡。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查找了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政策措施落实、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越秀区2015年决算,批准《关于越秀区201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为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强化财政预算收支管理,增强部门依法理财意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徐卉瑜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蔡薇对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根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财政收支平衡原则,提出预算调整初步方案,支出安排符合政策规定和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会议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关于越秀区2016年本级预算的报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预算调整后的资金使用,保证资金的及时到位,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会议讨论确定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调整事项,同意调整会议议程(草案)、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提名各项职务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出席:叶新兰、邱少民、郑培钢、黄永青、宋文祥、
              王庆红、邓  昉、卢艳红、叶月萍、冯建添、
              关国华、李咏祥、杨朝荣、吴雪清、吴登杰、
              张  铧、张夏阳、陈兴奇、欧少虹、周  军、
              周家健、郑秋平、唐俊京、傅君舟、蔡  薇
      列席:颜  强、万云峰、杨  杰、邓奇志
              徐卉瑜(列席第二、三项议程)
              陈伟明(列席第二项议程)
              陈劲松、何苑珊、肖小玲、刘晓洁、黎海青
              登峰街道、矿泉街道工委负责人
              登峰街、矿泉街联组代表
      请假:王焕清、吴茂珠、马  聪、华  磊、李  劲、
              陈卓琳、罗  彬、钟小平、戴东祥